星期五, 2月 27, 2009

姐姐妹妹睜大眼

不久前,一名32歲的少婦申訴,她與有黑社會背景的丈夫結婚後,才驚覺丈夫不只有嗜毒、好賭及愛喝酒的惡習,還有暴力傾向,常出手打她,甚至利用女兒的性命威脅她,令她精神飽受折磨。

較後,報章上又看到32歲貨櫃起卸機駕駛員與妻子發生爭執後,掐住妻子的頸項推撞向牆壁,導致妻子傷重身亡,讓人不寒而慄。一直以來,婦女在家庭地位上處於弱勢,更因為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;長期以來,家暴就在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的幌子下不停滋生,戴著墨鏡遮擋受傷痕跡,出席記者會的受害者更是常見。

從許多婚姻暴力案件來看,逞兇者大多是暴力“慣犯”;一旦動手打人,極易養成習慣。以後只要有一分不滿,就接二連三地飽以老拳,打老婆成了家常便飯,許多女性也因此長期在暴力的陰影下忍辱負重。

愛與痛只在一線間,被最愛的人暴力相向,造成的傷害,是一輩子無法消失的痛。他動手打你的那一刻,你可能以為自己是在做夢,但看他發火似的眼睛,才知道往日所有的美夢都已告破碎。

打罵不是愛情,如果婚前就發現情人樂於“以手制人”,不管相愛多深,都必須忍痛割愛,千萬不能與“狼”共舞,拿自己一生的幸福開玩笑。萬一婚後才發現那傢伙是個暴君,就必須拿出勇氣,義無反顧地離開他,因為,我們沒有義務永遠承受他的暴力。

婚姻暴力不只發生在一般婦女身上,很多外表光鮮亮麗的女藝人,一樣遭受枕邊人無情的對待;當初風光嫁出又如何?撥開完美婚姻那襲華麗的外衣,裡面全都是千瘡百孔。

不要再在充滿暴力的婚姻裡掙扎,要走出家暴,姐姐妹妹都應該站起來!

刊登於《光明日報》新聞眼2007-08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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