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2月 27, 2009

生命不能重來

30歲婦女投訴政府醫院女醫生為她接生時錯誤使用吸嬰器,結果導致她的女兒后腦瘀腫積血,左眼無法睜開,左手也無法動彈,甚至連脊椎骨也可能有問題。

兩夫婦上月滿心歡喜迎接小生命降臨之際,如今新生兒在出生時卻宣告殘疾,為人父母的如何不痛心?醫院疏忽導致嬰兒腦部缺氧夭折或身體局部殘廢的案例並不罕見,使用麻醉藥上的失誤、不符合水準的內外科手術、在病人體內留下手術儀器或紗布等用品的新聞更是時有所聞,讓人對醫務人員的信心大跌。

早前,馬來西亞的一名47歲女教師因一次小病,在吉打州的日得拉醫院輸血時,被輸入了帶有愛滋病病毒的血漿,這起醫療疏忽事件曾一度轟動全國;病人必須為處事草率的一方承受嚴重的負面影響,甚至賠上了性命,這又是何等無辜的事?

醫生治病救人的工作被視為非常專業和受人尊重的,如果連他們都無法勝任這工作,試問病人日後還可以向誰求助?又有誰有勇氣,把可貴的性命交給這些醫護人員?醫生雖不是聖人,會犯錯也是人之常情,不過他們的一筆一刀都關乎病人的小命,因此馬虎不得,不然醫生救人的工作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。

很多東西可以重來,但是生命卻不能有Take 2,如果因為一時失誤,而導致病人賠上寶貴性命或留下終身性後遺症,就算是作出了巨額的賠償也只是無濟於事。醫護人員背負著救人的使命和責任,凡人當然把期望寄托於他們,因此眼中絕對容不下一丁點的過失,要披上白衣袍當守護神,可要打醒十二分精神。不要怪我們要求太多,那是因為我們放了太多希望在你們(醫護人員)的身上。

刊登於《光明日報》2006-12-12 新聞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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