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2月 27, 2009

愛和溺愛的差異

5歲男童獨自乘搭長達19小時的飛機到英國圓夢新聞,讓人佩服小孩的勇氣,也敬佩家長“放手”的教育。這樣的教育方式,對於嬌寵慣壞子女的家長而言可能有些“殘忍”,但正是這種看似“殘忍”的教育,造就了孩子日後獨立自強的生活本領。

很多家長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心切,不但對孩子呵護倍至,對他們日後的成就也要求甚高,因此對孩子課業成績付出了莫大關心,然而卻往往忽略孩子生長過程最重要的心靈發展。

中西方家庭教育觀念不同,教育孩子方式也大相逕庭。西方家庭父母在前面走,剛剛學會走路的孩子都是跟在后面跑;可是東方國家的家長卻因為擔心孩子跌碰撞傷,往往要抱著或拉著孩子走才能安心上路。

反觀西方教育,他們注重的是孩子的自由發展,在這種潛移默化的過程中,孩子逐漸成長成為能夠適應各種環境、同時具備獨立生存能力的人。

愛並不是壞事,但卻應該分辨愛和溺愛的差異,一些家長對孩子千依百順,不讓他們受到一點苦。從孩子出世到成年,家長幾乎把他們生活的一切都包辦下來,不但剝奪了孩子自我表現的機會,也萎縮了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。

要培養孩子成為強者,為人父母首先要鼓勵孩子做能力範圍可以做到的事情,學會如何生活。孩子能做到的,就讓他自己做,這是對孩子的尊重。父母的庇護越多,間接造成孩子的獨立性越差、生存能力也越弱。學會放開孩子的手,讓他們從小接受應有的鍛煉,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
刊登於《光明日報》2006-11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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